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角度提出多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小编整理招标采购领域相关重点内容
1、为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预算总额30%:各级各部门在满足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实施政府采购融资制度,鼓励中小微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3、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
4、实行政府采购首购首用制度:对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产品、首批次